关于北川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5日收到的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川07执9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北川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附表《查封清单》)。

二、前述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1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2日。查封期间不得进行抵押、过户登记。

查封由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