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葆通公路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4日收到的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冀0903执368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河北葆通公路材料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登记的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时间二年,自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过户、抵押、赠与等。

查封由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