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永动热力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4日收到的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102财保11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永动热力有限公司办理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37172019013619)项下登记的抵押物。
二、查封期限自2021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15日,查封二年,查封期间不得私自转移、买卖、抵押、过户等。
查封由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