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边鑫丰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4日收到的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川11执249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马边鑫丰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的变压器、空压机等30台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从2021年5月7日起延续至2023年5月6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上述资产的抵押、变更登记等手续。
查封由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