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英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4004108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9日收到的康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辽0123执10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康平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李某名下鞍山市英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水泥磨机及储料罐等设备(限额120万内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4年12月27日至2026年12月26日)。
查封由康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