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郓城恒瑞包装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28日收到的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1725执147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郓城恒瑞包装有限公司所有的玻璃窑炉两座(位于公司院内)。
二、查封期限为自查封之日起二年,自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至二0二四年五月十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