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瑞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1804003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7日收到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京04执恢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瑞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的80套机器设备,抵押权权属证号为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4)第0040号(详见抵押物明细)。

二、上述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24年12月21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查封期限内未经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进行转让、过户、抵押、质押、赠与或其他处分。否则,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查封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明细

注:编号为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4)第004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