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1802158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25日收到的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浙0105执115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查封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81MA0LHWEEX0)的租赁财产,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液压路3号的资产及附属物(详见租赁物清单),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编号为:30534429003903501324、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变更登记编号为:30534429003903587924(详见动产担保登记证明)。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6年1月22日至2028年1月21日止。

三、前述租赁财产在查封期间禁止转让、注销、变更、许可他人使用及办理质押。

查封由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租赁物清单、动产担保登记证明

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