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奥龙纸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6日收到的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322执13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续查封山东奥龙纸业有限公司高工商抵登字(2015)第0059号、高工商抵登字(2015)第0089号、高工商抵登字(2016)第0043号、高工商抵登字(2017)第43号抵押设备。

二、查封期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4日。

查封由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