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煜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6日收到的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14执保3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辽宁煜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1.砂石骨料生产线美国杰弗朗600T及配套设备1套。2.砂石骨料生产线美国杰弗朗400T及配套设备1套。3.利勃海尔设备(750)及配套设备2套。4.利勃海尔搅拌站及配套设备(2.25A-R1DW)1套。5.利勃海尔搅拌站及配套设备(BETOMAT-10-600)2套。6.干混砂浆生产线中联MTEC(2XMTA3000)1套。

二、期限2年,从2021年4月25日始至2023年4月24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