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华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4601003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17日收到的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琼9022执恢3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海南华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38件(详看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3月10日至2027年3月9日止。

三、查封期限内不得办理过户,抵押等业务。

查封由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