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河市兴峰玻璃贸易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3日收到的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503执7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沙河市兴峰玻璃贸易有限公司名下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详见明细表)。原查封案号为(2019)冀0503保100号。

二、查封期为2021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3日。

查封由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表.pdf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