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晔联管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18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3)唐执字第142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唐山晔联管件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滦县新城平大路1号的机器设备及产品。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1年1月23日至2023年1月22日。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