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百色东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3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桂1002民初3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广西百色东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对常绍选、赵龙、吴品良、李茜享有的价值16847140元应收账款、对赵龙享有的价值17370890元应收账款、对吴品良享有的价值3245448元应收账款、对李茜享有的价值20000000元应收账款的质押,共计价值57463478的应收账款。

二、冻结期限自2021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7日止。以上冻结财产价值以14171919.07元为限。

三、上述财产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冻结期间,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冻结财产进行转让、抵押及作其他形式处分。

冻结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