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平县鲁扬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1日收到的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626执23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续查封邹平县鲁扬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邹工商抵登字(2017)0405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256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299号、邹工商抵登字(2015)第0336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36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240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241号下的所有财产。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1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28日。

查封由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