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辽河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1日收到的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3执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宁辽河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钻机设备四台,型号分别为ZJ70/4500DB、ZJ30/1700CZ、ZJ50/3150J、ZJ50/3150J。

二、查封期二年,即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

查封由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