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新起点印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9日收到的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0194财保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河南新起点印务有限公司名下所有存放于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昆仑山路66号(中原印刷包装产业园22栋河南新起点印务有限公司内)的机器设备,详见动产抵押登记证明编号:16253195001947449799、PY2017-004、41072019003154、12842569001538113997。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4月5日起至2024年4月4日,查封期间,所有设备由被申请人河南新起点印务有限公司保管,未经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允许,不得私自处理、变卖、抵债、抵押等。

查封由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PY2017-004、41072019003154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