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宏昱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1日收到的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305执10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查封山东宏昱化工有限公司设备。

二、期限三年:2021年4月20日到2024年4月19日。

查封由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