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蕲春锦顺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13日收到的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鄂1182执保35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蕲春锦顺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蕲春县蕲州镇新塘村五组的变压器一台、储泥罐两个、洗沙设备一套(含皮带运输机)。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2月7日起至2024年2月6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