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林市虹洋管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9910015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16日收到的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牡东执字第159号之十”《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海林市虹洋管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大管件车间内的机器设备总计为106台(套)[详见(2014)牡东执字第159号之十执行裁定书]。

二、续行查封期限自2025年10月25日至2027年10月25日止。

查封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