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7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1执保2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二道镇纬三路,高精铝及加工材项目沥青烟气净化系统:
1、扁带除尘器(型号FR722/3.25/455(455))进气罩、水灭火系统、灰斗卸灰阀、检修平台、电动风门调节阀、气动插板阀及离心风机。
2、螺旋输送机(数量3台,减速机BG50-11/DHE09XA4C)
3、添加剂加料系统(1个中间料仓,2台加料风机7.5KW,2台旋转0.55KW,2个插板阀,2个水流开关626600型)
4、导热油换热系统
5、输气管道
6、电控系统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2年7月5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