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萍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360100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3日收到的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吉0203执恢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吉林市萍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制药专用设备多功能提取罐规格型号2000L一套;

二、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吉林市萍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炼化专用设备反应釜规格型号2000L五套。

三、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止)

查封由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