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达康铸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4706071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3月18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晋01执7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西达康铸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抵押登记编号为河津工商抵登字(2016)18号项下的全部资产。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6年4月10日起至2028年4月9日止。
三、查封期间不得办理变更、转让等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河津工商抵登字(2016)1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