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热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860539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5月21日收到的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豫0105执恢39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热电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郑东热电厂热费电费的收费权益,以162472894.44元为限。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4月9日起至2029年4月8日止。
冻结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