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饶华邦化学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170101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6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5执111号之十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广饶华邦化学有限公司名下所有动产抵押机器设备[登记编号:37052019003291、37052019004167、37052019005914、37052019004134、37052020022152、广工商抵登字(2018)00174号(补录编号12006797001435019312)、广工商抵登字(2018)00196号、广工商抵字(2018)0096号]及存货(登记编号:37052020022454)。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即自2024年12月5日起至2026年12月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052019003291、37052019004167、37052019005914、37052019004134、37052020022152、广工商抵登字(2018)00174号、广工商抵登字(2018)00196号、广工商抵字(2018)0096号、37052020022454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