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州市铸园机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0702076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11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郑执一字第76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林州市铸园机械有限公司所属机械设备(详见附表:机械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
二、未经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对查封标的进行转移占有、使用、处分、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1月9日至2027年1月8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