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芬河国林木业城投资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1910000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月27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黑01财保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绥芬河国林木业城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厂区内9项机器设备(详见裁定明细)。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2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裁定明细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