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左绿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30日收到的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辽1324执13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喀左绿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动车检测线一套(包括速度台、轴承台、制动台、测滑台、灯光仪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查封期间由被执行人管理使用,但不得变更、抵押、赠与等设置权利负担。
二、查封期限自2022年5月17日-2024年5月16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