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清市兴潘特钢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8807007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22日收到的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882执恢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临清市兴潘特钢厂名下所有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从2024年5月20日起至2026年5月19日止。

查封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