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祥通橡塑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100207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18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891执7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祥通橡塑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给申请执行人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高新工商)抵登字【2018】00004号、(高新工商)抵登字【2018】00005号项下的动产。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即从2025年6月7日起至2027年6月6日止),查封期间不准办理过户、抵押、赠与、拍卖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高新工商)抵登字【2018】00004号、(高新工商)抵登字【2018】00005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