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城嘉和世纪商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921115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24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0811执保15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邹城嘉和世纪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邹城市国宏大道6369号汽车展厅(钢结构资产)3708平方米、邹城市国宏大道6369号车间(钢结构资产)2716平方米,动产担保登记证明编号:14676979001752112997的房产。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5月21日起至2028年5月2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