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安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2204358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15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桂0521执358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广西安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粉碎机(英文名字:woo

fiber fine pulverizer)一台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查封限额为52314.47元。

二、期限为二年(从2024年12月13日至2026年12月12日止)。

三、上述被查封的机器设备等财产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让、损毁、变卖、租赁、抵押、赠与。

查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