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锦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0512017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6月18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豫01执恢17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河南锦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郑州锦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257,383,961元。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7月10日起至2029年7月9日止。

冻结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