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储智能装备(唐山)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28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冀02执恢1434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华储智能装备(唐山)有限公司(原名唐山紫光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所有的建设物联网费控管理终端及智能电表项目外网、空调机房及水泵房工程。

二、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华储智能装备(唐山)有限公司(原名唐山紫光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所有的地源热泵空调系统的全部工程。

三、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华储智能装备(唐山)有限公司(原名唐山紫光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所有的电子生产车间(建筑为五层,多层钢框架结构,总高度21.5米,建筑面积为7061.81平米)、机加工车间(建筑为一层,单层轻型门式钢架结构,总高度9.55米,建筑面积为2005.24平米)。

四、查封期限三年,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止。

五、在查封期限内,查封的财产不允许办理过户,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