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三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26日收到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甘01执3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甘肃三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6台混凝土搅拌运输车、2台混凝土泵车、1台压路机、3台装载机、7台挖掘机〔动产质押登记号:兰城动押2016-620102000553号〕(型号以动产质押登记为准)。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即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2日止。
三、在查封期间,未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手续和设定其他他项权负担。
查封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兰城动押2016-620102000553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