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成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6406008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12日收到的庆云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423执恢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庆云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成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将所属的型号为TH-QBXG-5000-16/12-D的漆包机1台、型号为:TH-QBXG-5000-24/9-D的漆包机1台、型号为KJ-14D的小拉机1台及无型号的小拉机3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9月5日起至2026年9月4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过户、抵押、转移、赠与等。

查封由庆云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