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亨圆铜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2001025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执258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亨圆铜业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动产登记编号:东开工商抵登字(2016)第0061号)。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6年12月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东开工商抵登字(2016)第006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