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荣元粮油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2707594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5日收到的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114民初594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荣元粮油有限公司设备(登记证明编号:1686 4735 0020 5584 5497)。

二、查封期限贰年,自2023年6月29日起至2025年6月28日止。查封期间不得转移、隐藏、变卖、损毁。(保全标的额:300万元)

查封由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

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编号为1686 4735 0020 5584 5497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37012020024305。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