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同冠王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23日收到的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青执字第12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青岛同冠王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拆弯机1台(型号 1300吨)、数控等离子火焰切割机3台、钻床4台、压力机4台、焊机10台、剪板机2台、航吊车10台、龙门吊4个]。

二、查封期限自2022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25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