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山县金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3217434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13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811执434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微山县金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微山县张楼乡东丁官村东的机器设备及钢结构厂房,动产抵押登记证号微工商抵字(2018)19号。

二、续行查封期限二年(2022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1日)。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微工商抵字(2018)19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