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必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8017087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20日收到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渝0120执保87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将被申请人重庆必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的应收款908500元予以冻结(停止支付)。
二、冻结期限为3年(从2022年9月28日起至2025年9月27日止),冻结期间不得办理转让、抵押、质押登记等手续,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查封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