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托克旗鑫洲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5809020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22日收到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内06执恢20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鄂托克旗鑫洲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动产抵押登记书中涉及的机器设备(60台套)、供热管道(47042米)(详见后附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5年8月19日至2027年8月18日。
查封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