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达津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1807019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8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1执恢1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沈阳市达津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机器设备。(详见抵押物查封明细)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6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查封明细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