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一橡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8306010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25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5执101号之七”《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永一橡胶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登记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5)0244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006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351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0071号、(广工商)抵登字[2018]00060号、(广工商)抵登字[2018]00194号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5年9月24日至2027年9月23日。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5)0244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006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351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0071号、(广工商)抵登字[2018]00060号、(广工商)抵登字[2018]00194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