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1010001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1日收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宁05执恢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7#硅铁冶炼矿热炉及与其相关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电炉、供电系统设备、吊车以及保证冶炼炉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配套车间、堆料场、循环水池、通行设施等附属设施;

二、查封期限均为二年,自2022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29日止。

查封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