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盛锐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9日收到的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豫0411执139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河南盛锐钒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动产抵押登记书登记编号为:平工商龙抵押登字(2015)01号】。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间限制处分权。续查封期限自2021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1日。

查封由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平工商龙抵押登字(2015)0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