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格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1103064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30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桂01执保64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硕格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名下的生产设备(详见生产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从2025年10月22日至2028年10月22日止。
查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