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金达隆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0403018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23日收到的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3)高坪执字第182号之十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对属于四川金达隆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Sz0222钻孔机一台、Type玻璃掰片机一台、szm325直边机一台、山东三铭中空机一台、q25sr518玻璃清洗机一台、亿海钢化炉spg5024一台、杭州6吨叉车一部进行续行查封。
二、续行查封期为两年,从2025年11月22日起至2027年11月21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