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金虹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4日收到的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黔2726执26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对贵州金虹实业有限公司机器设备予以查封(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查封由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