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沂市豪俪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月24日收到的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311民初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临沂市豪俪门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下列财产:冲床设备25台、折弯机设备16台、仿铜门流水线设备1台、门窗模具设备33套、环保设备4台、剪板机设备14台、液压机设备8台、斩角膜设备210套、焊烟净化器8台、烟台兴隆储气罐1台、华德机电空气压缩机1台、精密裁板锯1台、变压器(250KVA)1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月